格力奥克斯专利事件始末:赔偿1.67亿怎么回事?

互联网2021-12-09 11:48:58 举报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两份民事判决书显示,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奥克斯)起诉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和宁波甬格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甬格公司)等的两例侵害发明专利权案审理终结,格力电器需要赔偿奥克斯空调合计约1.67亿元。

判决书显示,两份判决书均围绕一项名称为“压缩机”的涉案专利展开,原告均为奥克斯。该专利的专利号为ZL00811303.3,申请日为2000年8月11日,原专利权人为东芝开利空调系统株式会社。2018年,东芝将该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奥克斯空调,并将针对转让前发生的第三方侵权行为追究侵权责任并获取损害赔偿的权利一并转让。

原告奥克斯诉称,被告甬格公司等存在未经原告许可,销售侵犯上述专利权产品的行为,原告经过技术比对认为,被控侵权产品已经落入了原告专利权要求的保护范围,被告格力电器制造侵权产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甬格公司等作为销售方,应当承担下架电商产品、承担诉讼费用等责任。

宁波中院于2019年1月受理上述案件后,被告格力电器曾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宁波中院裁定驳回后,格力电器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后,再次被驳回、维持原裁定。

值得注意的是,格力电器曾两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对涉案专利作出无效宣告。2021年9月,国家知识产权局仅发文宣告该专利权部分无效。

对此,奥克斯相关人士表示,公司无回应计划,“公司未来会专注主业,在智能制造、科技创新领域继续加大投入。”而格力方面回应称,目前案件仅是一审,已经提起上诉,就该专利无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待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