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银行lpr重定价日怎么选?举例说明

互联网2020-05-28 17:24:45 举报

根据各主要银行的公告,大多数银行支持客户选择保持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日不变。重新约定的重定价日方式有两种:第一种是每年1月1日重定价,就是按照1月1日的相应期限LPR水平计算;第二种是你的贷款发放日的每年对月对日重定价,即按对月对日那一天的相应期限LPR水平计算。大多数银行支持客户保持原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不变,如果重新约定重定价周期,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重新约定的重定价周期最短为1年。

①如果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在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之前,购房者的存量房贷利率水平没有任何变化,只不过是计算方式由以前基准利率上浮下浮几个百分点转变为LPR+点差(点差固定,可为负值,此时LPR为2019年12月20日水平)。在2021年1月1日,房贷执行利率会调整为2020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点差,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②如果重定价日为贷款发放日的每年对月对日,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重定价日(不含),转换后的执行利率水平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即2019年12月相应期限LPR与加点数值之和。之后,自第一个重定价日起,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LPR+点差(点差固定),此后每年以此类推。

举个例子!

小C的1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为2010年5月10日,原合同期限20年,原合同约定的利率为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打9折,现执行利率为4.9%×(1-10%)=4.41%。他在定价基准变更时将重定价日调整为贷款发放日的每年对月对日,即每年5月10日。